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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第二屆朝馬盃羽球錦標賽 收藏

比賽日期

2018/12/1 ~ 2018/12/1

報名截止時間

2018/11/18 下午 06:00:00

聯絡資訊

朝馬運動中新 (04)2253-6789

詳細地點

台中市 西屯區 朝貴路199號 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一樓羽球場

附件列表

107年度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第二屆朝馬盃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提昇羽球運動風氣,達到健康運動目的,藉本賽事提供羽球同好交流平台,以期達到運動人口倍增目的。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高功體育用品社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01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一樓羽球場(臺中市西屯區朝貴路199號)

七、比賽組別:

  (一)青年組:18至25歲(限制12隊)

  (二)青壯組:26至40歲(限制12隊)

  (三)壯年組:41歲以上(限制12隊)

各組上限報名隊數

總隊數

青年組

青壯組

壯年組

36隊

(288人)

12隊

12隊

12隊

八、參加資格:

  (一)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

  (二)參加組別均以身分證上所載實際年齡為準並計算至107年12月01日止

  (三)各組每隊選手應至少六人為不得超過八人,每人限報一組

  (四)甲組球員謝絕報名

  (五)參賽選手可降齡,不可跨齡參加(41歲選手可報名參加青壯組,但26歲選手不可報名參加壯年組)

九、報名辦法:

  (一)現場報名: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一樓櫃台辦理報名及繳費(受理時間:每日上午

                    8:00至晚間21:00)

  (二)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1月18日(週日)18:00或報名隊伍數達上限截止

  (三)聯絡電話:(04)2253-6789。

  (四)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伍佰元整。如已報名並於賽程公布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具正

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支出後,將退

還部分報名費。

十、比賽用球:Bonny波力羽球比賽級

十一、賽程公布:於107年11月28日(週三)公布於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

十二、比賽辦法:

  (一)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落地得分制)各組比賽均採1局31分計算,16分交換場地,30平分不加分、不延長

  (二)團體賽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選手不得兼點)(女選手可出賽男雙點,限制排於第三點)

  (三)若出賽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四)賽程公布後不得要求更改,參加選手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以中心掛鐘為準)

  (五)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賽制

  (六)競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勝場多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

      D.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七)各組報名隊數不足四隊者,取消該組比賽

  (八)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由大會競賽組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十三、規定事項:

  (一)為免除冒名頂替等糾紛事件發生,參賽球員報到時,請務必攜帶附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若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二)報名表予報名費均收後,方完成報名程序,報名後不得更改名單,如有資格不符之選手,請勿填入出賽名單中。

  (三)各參加比賽隊伍應於賽前20分鐘內填寫並繳交出賽名單,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以中心掛鐘為準)。

  (四)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競賽組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場地,各隊不得異議。

  (五)本賽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請依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六)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七)本中心於本賽事期間辦有公共意外責任險,意外醫療等其他保險由參賽人員自行投保。所有參賽人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賽事活動,若因隱瞞個人健康狀況參賽,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負相關責任。

  (七)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報名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報名表如附件1

  (八)申訴:針對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2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20分鐘,提出資格抗議,被抗議球員須於5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亦不受理其抗辯。若發現球員重複報名,如其以同名同姓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

十四、獎勵辦法:

  (一)冠軍:獎金5,000元

  (二)亞軍:獎金3,000元

  (三)季軍:獎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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