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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禎盃 第一屆羽球公開賽 收藏

比賽日期

2018/9/30 ~ 2018/9/30

報名截止時間

2018/8/5 下午 11:00:00

聯絡資訊

謝宗穎 04-2203-8688 #285

詳細地點

台中市 北屯區 山西路三段177號 普那羽球運動會館

附件列表

請至報名網址:http://www.truedreams-sports.com/登錄報名資料

壹、比賽宗旨

一、響應教育部體育署提倡全民體育,鼓勵企業及機關建立員工規律運動習慣,實現關懷員工之社會責任。

二、本賽事報名費全數捐贈公益團體,藉由參與本賽事,以運動的方式關懷公益,締造良善的循環。

貳、比賽時間、地點

107年9月30日(日)08:00-17:00

普那羽球運動會館(台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三段177號)

叁、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主辦單位】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麗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贊助單位】JINNRAY青鳥銳、世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肆、比賽項目

團體賽,採三點雙打制,第一點為男子雙打,第二點為男、女混合雙打,第三點為男子雙打。

(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共三點,獲勝點數多者贏得該場勝利。須按照競賽規程指定點數安排出賽名單,若有違反以棄權論。

伍、參加資格

一、為維護賽程品質,報名隊伍數上限32隊。

二、為鼓勵企業及機關建立員工規律運動習慣,本賽事請以「企業」或「機關」名義組隊報名,各單位限報1隊,參賽選手資格以該單位員工為限。

 (一)本賽事「企業」隊伍之資格:以合法設立登記之營利事業或法人機構為名義組成之隊伍。

 (二)本賽事「機關」隊伍之資格:

  1.以各級政府機關為名義組成之隊伍。

  2.以政府機關各局、處、室及其他所屬單位為名義組成之隊伍。

  3.各級學校教職員工以其所屬學校為名義組成之隊伍。

 (三)同集團成員企業或同機關不同單位,可合併報名參賽;但每人限報1隊。

三、每隊報名至少6位隊員,至多8位,其中至少1位女生,女生可以打男生點,各點選手不得重複。

四、報名時參賽隊伍必須上傳該單位在職證明或員工證(有照片之證件)及個人大頭照(製作選手證需要)。

五、謝絕中華民國甲組球員,以及中華民國102年度至107年度全國乙組羽球排名賽前16名報名。

六、參賽選手資格經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現場僅接受名字誤植得以修正外,不接受現場名單異動;若需核對選手身分,雙方選手都需提供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陸、賽程及比賽辦法

一、賽程:

 (一)比賽隊伍抽籤:107年8月10日(五),14:00,於晨禎營造會議室。

 (二)賽程公布:107年8月20日(一)公布於活動官網,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隊領隊。

二、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落地得分制)。

三、裁判:為提供公平、公正之優良賽事品質,本賽事邀請「中華民國羽球協會A級裁判」擔任裁判長。主審裁判皆為中華民國羽球協會A級、B級及C級裁判。

四、比賽用球:勝利牌比賽級用球。

五、預賽:

 (一)預賽採循環賽,三點都必需完賽,各點一局,單局25分,13分交換場地,先得25分者獲勝。

 (二)預賽各組取2勝隊,晉級決賽。循環賽積分算法如下:

  1.各局勝隊得2積分,負隊得1積分,棄權0積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則以勝隊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該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3.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

  3.2(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

  3.3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六、決賽:

 (一)決賽採單淘汰賽,三點都必需完賽,各點一局,單局31分,16分交換場地,先得31分者獲勝。

 (二)勝點數多者為勝隊,取勝隊晉級。

七、競賽規定:

 (一)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二)各比賽隊伍,應於比賽前30分鐘到場,填寫出場名單,並於比賽前20分鐘送交競賽組。

 (三)超過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掛鐘為準)。

 (四)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員到齊列隊,出示選手證以備查驗,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分,若未能及時出示證明者,以棄權論。比賽開始後,一切球員身分抗議均無效。

 (五)若有一點未到齊,以該點棄權論。預賽之比數以25:0計;複賽、決賽之比數以31:0計。

 (七)不服從裁判、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八)參賽球員或領隊,對大會或裁判有不正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等情事,取消本次所有賽程及名次,並謝絕參賽一年。

 (九)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本屆賽事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十)同一隊伍之選手建議著相近色系服裝出賽。

八、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以現場公告為主。

 

柒、獎勵

一、本賽事前三名獎勵:

(一)第一名:獎杯乙只、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二)第二名:獎杯乙只、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三)第三名:獎杯乙只、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二、凡晉級決賽之隊伍,下屆得優先報名參加「專業組」組別之競賽。

(註、下屆賽事將增設「專業組」組別,預計以雙敗淘汰賽規劃賽程,詳細辦法待下屆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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