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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全民休閒運動推廣-108年羽球友誼賽 收藏

比賽日期

2019/5/18 ~ 2019/5/19

報名截止時間

2019/4/16 下午 09:00:00

聯絡資訊

鄭副理 2230-8268#463

詳細地點

台北市 文山區 興隆路三段222號 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六樓羽球場

附件列表

臺北市文山區全民休閒運動推廣--108年羽球友誼賽

(第九屆文山盃羽球友誼賽)

  • 活動目的:鍛鍊體魄,提倡羽球運動,推廣及普及羽球運動為目的。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中國青年救國團
  • 主辦單位: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臺北市文山區公所、臺北市文山體育會
  • 協辦單位:極騰運動、臺北市文山區體育會羽毛球委員會
  • 比賽地點: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六樓羽球場(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22號)
  • 比賽日期:108年5月18、19日(星期六、日)
  • 報名截止:即日起108年4月16日(星期二),晚上9時止
  • 名單公佈:108年4月19日(星期五)
  • 抽籤日期:108年4月26日(星期五)
  • 賽程公佈:108年5月3日(星期五)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WRpqO

  • 報名注意事項:
  1. 各組隊數,若遇額滿時可排候補,大會可視報名狀況增減隊伍。
  2. 若遇賽程無法於原定比賽日期完成時,主辦單位有權將賽事分兩週或兩館開打之權利,參賽選手可選擇退費或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比賽。
  3. 參賽選手資格經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抗議方請在公告後三日內提出並提供舉證資料,被抗議球員須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
  4. 現場僅接受選手身分核對,核對身分時,雙方選手請提供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5. 各單項報名少於4隊,將予以合併或取消。
  6. 報名費:
  7. 個人賽(含親子組):免費
  8. 團體賽:免費(每隊限報六至八位)
  • 參加資格:(大會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若有其他疑問者請檢舉者提供證明)
  1. 凡國內外球友均可自由搭配參加。
  2. 依照身分證實際年齡參賽(不得降齡及跨齡)

*民國73年出生,即為108-73=35歲,應報青年壯年組。

  1. 每人最多可自由報名兩項,如範例混雙2.女雙【個人不得同時報名同組、同項競賽】
  2. 中華羽協甲組及高中、大學在學羽球校隊及體保生謝絕參加。
  3. 凡報名者、聯絡人、領隊及管理等隊職員,經報名均視為同意由主辦單位將姓名刊登在本活動相關訊息網站,以利核對並使賽程順暢。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同意主辦單位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相片及影像。
  4. 參賽球員比賽當日必需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若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 組別:
  1. 一般團體組(不分齡,限16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出場順序: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

  1. 雙打組不得降齡及跨齡(每組限16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 少 年 組:9歲~12歲(含) a.男單、女單、c.男雙、b.女雙
    • 青少年組:13歲~20歲(含) a.男雙、女雙、c.混雙
    • 青 年 組:21歲~35歲(含) a.男雙、女雙、c.混雙
    • 青壯年組:36歲~48歲(含) a.男雙、女雙、c.混雙
    • 壯 年 組:49歲~59歲(含) a.男雙、女雙、c.混雙
    • 花 甲 組:60歲以上 男雙、b.女雙、c.混雙
  2. 親子組(限12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 父子(女)組:

a.國小一~三年級組、b.國小四~六年級組

  • 母子(女)組:

a.國小一~三年級組、b.國小四~六年級組

  • 國中親子組
  1. 父子(女)組、母子(女)組
  • 競賽辦法
  1. 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新制所訂規則)。
  2. 本比賽採新制一局 25分,13分換邊,雙方24分平不加分、不延長。
  3. 團體組每隊至少6-8
    球員,團體賽出場順序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不得兼點,女生不可打男生點),須按照競賽規程指定點數安排出賽名單,若有違反以棄權論,三點皆須完賽
  4. 團體賽各比賽單位,應於比賽前30分鐘領取出賽名單,並於比賽前20分鐘送交競賽組。
  5. 逾出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依現場掛鐘為主),以棄權論。
  6. 如有棄權情事,該隊在該組別項目之後的比賽,不得再參加晉級,以端正運動風氣,其相關比賽之成績不予以計算。
  7. 團體賽計分方法如下:
    • 以三點加起來的總分多者為勝。
    • 如總分相等時,則以獲勝點數多者為勝。
    • 如遇第三點皆棄權,總得分相同,或得勝點數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之。
  8. 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 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開始後,不得再對選手資格提出異議。
  • 若有人員未到齊列隊,以該點棄權論,比數為25:0。
  • 若出賽選手不足或比賽期間若因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時,亦不得兼點,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以該點棄權論,比數為25:0。
  • 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1. 賽制採循環賽或淘汰賽,將視參賽隊數決定。

           如採循環賽,則以該循環小組最後所有場次從得分數加總多者為勝,其中:

  • 如兩隊總得分相同時,勝者為勝。
  • 如三隊以上總得分相同時,則以獲得總場次多者為勝。
  • 如獲勝總場次再次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之。
  1. 不服從裁判長、裁判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2. 各球員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代表出賽之球隊為其歸屬。若以同名同姓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3. 名單公告後,不得更改選手名單,現場僅有提供名字誤殖修正。
  4. 如遇到連續比賽,每場可休息5分鐘,大會得另安排其他場地與時間,不得異議。
  5. 如有冒名頂替上場之情形,經大會查證後以棄權論。選手喪失其參賽資格,其獲得名次從缺論。
  • 獎勵辦法(滿四組取一名、五~八組取二名、九組以上取三名)

*團體組

  1. 冠軍:現金6,000元
  2. 亞軍:現金4,800元
  3. 季軍:現金3,600元

*個人單打組

  1. 冠軍:現金 1,000    元/位
  2. 亞軍:現金 800    元/位
  3. 季軍:現金 600    元/位

        *個人雙打組、親子組

         1.冠軍:現金   1,600    元/組

         2.亞軍:現金   1,400    元/組

         3.季軍:現金   1,200    元/組

  • 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用球
  • 附則:
  1. 各參賽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2. 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3.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4. 本賽會所有相關經費由主辦單位負責籌措。
  5. 有關資格抗議應於賽前提出,其他抗議是想應於該場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內提出。
  • 本賽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得由中心另行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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