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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花蓮縣太平洋盃全國羽球團體錦標賽 收藏

比賽日期

2020/2/7 ~ 2020/2/9

報名截止時間

2019/12/13 下午 05:00:00

聯絡資訊

張 琦 0975-122635

詳細地點

花蓮縣 壽豐鄉 大學路二段 1 號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活動中心

附件列表

109 年花蓮縣太平洋盃全國羽球團體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議會、花蓮縣體育會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運動推廣協會、花蓮縣奇萊羽球發展協會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奇萊羽球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國立東華大學乙組羽球校隊

五、贊助廠商: 羽球

六、贊助單位:雷譜音響、上好印刷(股)公司

七、比賽日期:109 年 2 月 7 日(周五)至 2 月 9 日(周日),2 月 8 日上午 10:00 開幕典禮暨摸彩

八、比賽地點:國立東華大學體育活動中心(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九、比賽項目: (一)公開組(賽程:2/8~2/9) 1.限 12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10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預賽採總得分制,複賽採五 點搶三勝制,球員不得兼點,一隊最多兩名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參加,但不得互相 搭配雙打。非全國甲組現役之學生球員(含研究生)不得報名此組。 2.比賽順序:女雙、男單、混雙、女單、男雙(複賽比賽順序於球隊繳交出賽名單後,由 大會抽籤決定順序);報名費每人 600 元。 3.冠軍隊太平洋獎盃+獎金 30,000 元+獎牌、亞軍隊獎金 18,000 元+獎牌、季軍隊獎金 12,000 元+獎牌。 (二)社會混合組(賽程:2/8~2/9)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10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隊員需年滿 20 歲。 2.比賽順序:男雙、女雙、男雙、混雙;報名費每人 500 元。 3.冠軍隊獎金 15,000 元+獎牌、亞軍隊獎金 9,000 元+獎牌、季軍隊獎金 6,000 元+獎牌。 (三)紳士組(賽程:2/8~2/9)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隊員需年滿 25 歲。 2.比賽順序:加歲 60 男雙、加歲 75 男雙、加歲 90 男雙;報名費每人 500 元。 3.冠軍隊獎金 10,000 元+獎牌、亞軍隊獎金 6,000 元+獎牌、季軍隊獎金 4,000 元+獎牌。 ※加歲兩人歲差需小於 10 歲。(例如:加歲 60→26+34 歲、75→33+42 歲、90→41+49 歲) (四)淑女組(賽程:2/8~2/9)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隊員需年滿 25 歲。 2.比賽順序:加歲 60 女雙、加歲 75 女雙、加歲 90 女雙;報名費每人 500 元。 3.冠軍隊獎金 10,000 元+獎牌、亞軍隊獎金 6,000 元+獎牌、季軍隊獎金 4,000 元+獎牌。 ※加歲兩人歲差需小於 10 歲。(例如:加歲 60→26+34 歲、75→33+42 歲、90→41+49 歲) (五)OB 壯年組(賽程:2/8~2/9) 1.限 12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隊員需年滿 50 歲。 2.比賽順序:男雙、女雙、混雙;報名費每人 500 元。 3.冠軍隊獎金 10,000 元+獎牌、亞軍隊獎金 6,000 元+獎牌、季軍隊獎金 4,000 元+獎牌。 (六)大專組(賽程:2/7~2/8) 1.限 12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10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預賽採總得分制,複賽採五 點搶三勝制,球員不得兼點,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一隊最多三名羽球專 長體保(體資)生參加,但不得互相搭配雙打。 2.比賽順序:女雙、男單、混雙、女單、男雙(複賽比賽順序於繳交出賽名單後,由大會 抽籤決定順序) ;報名費每人 500 元。 3.冠軍隊太平洋獎盃+超值獎品+金牌、亞軍隊超值獎品+銀牌、季軍隊超值獎品+銅牌。 (冠、亞、季軍各隊隊員每人各一份,以下各組相同) (七)高中組(賽程:2/7~2/8)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2.比賽順序:女雙、男單、女單、男雙;報名費每人 450 元。 3.冠軍隊超值獎品+金牌、亞軍隊超值獎品+銀牌、季軍隊超值獎品+銅牌。 (八)國中組(賽程:2/7~2/8)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3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中華羽協公告之甲組球員不得參加。 2.比賽順序:女雙、男單、女單、男雙;報名費每人 400 元。 3.冠軍隊超值獎品+金牌、亞軍隊超值獎品+銀牌、季軍隊超值獎品+銅牌。 (九)國小組(賽程:2/7~2/8) 1.限 16 隊報名(每隊最多報 8 人),每點 21 分一局定勝負,採總得分制,球員不得兼點。 2.比賽順序:女雙、男單、女單、男雙;報名費每人 350 元。 3.冠軍隊超值獎品+金牌、亞軍隊超值獎品+銀牌、季軍隊超值獎品+銅牌。

十、參加資格:凡符合上述各條件之羽球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者必頇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 康,比賽期間若發生意外造成傷害(除大會為參賽選手投保的保險保障範圍外),其他一切責 任自行負責。 (一)1 至 6 組每人最多參加兩組。7 至 9 組每人限參加一組,各學生組不限同校組隊。 (二)出生年以報到登錄之身分證件或學生證為憑(例如 109 年減 73 年次等於 36 歲)。 (三)各組報名少於 4 組,該組將予以取消,無息退還全額報名費用。 (四)參賽選手必需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或當期學生證正本報到登錄,若經查無證件或 本人與證件不符者,不予登錄參賽,以棄權論並沒收報名費用。

十一、報名手續: (一)日 期:108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13 日(周五)17:00 止 (二)報名費用:如上述各組內容。每位參賽選手可領取大會紀念 T 恤一件及摸彩券一張,大會 秩序冊每隊限領取一本,並提供當天有賽程之球隊(含教練)午餐兌換券(數量 依每隊報名人數計算)。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件,一律採用 e-mail 報名:[email protected] (四)繳費方式:戶 名:張 琦 銀 行: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信義簡易分社(銀行代碼:215-0062) 帳 號:0601-000003420-8 聯絡人:張 琦 先生0975-122635,聯絡時間:14:00~18:00, 或Line ID:dycc97038,或花蓮縣奇萊羽球發展協會臉書粉絲專頁。 ※匯款或 ATM 後請在報名表上填寫轉帳持卡人姓名、銀行金融卡片帳號後五碼 及匯款轉帳日期時間,缺一不可。 (五)報名名額排序依繳費(入帳)順序為憑,未缴交報名費者視為報名手續不全,不予保留名 額;若已超過報名名額之繳費者,將無息全額退費。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賽,所繳款項扣 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賽程公告第一版後,視同棄權不予退費)。 (六)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並於報名表上『本人同意所 提供個人資料作為本次大會辦理賽事使用』前方框內打勾。 (七)請提供近六個月之半身照(半身生活照亦可)電子檔,與報名表一同 e-mail 至指定電子信 箱,以便製作選手證及教練證,報到登錄時領取。比賽列隊時必頇出示給裁判人員驗證無 誤後始得出賽。報名未提供照片者,每場出賽需攜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或學生證供裁判驗證。

十二、比賽辦法: (一)採用世界羽聯(BWF)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每球得分制),各組比賽均採用一局31分計算, 任一隊達16分時交換場地,先得31分者為勝,30平不加分。國小比賽採用一局21分計算, 任一隊達11分時交換場地,先得21分者為勝,20平不加分。 (二)比賽用球指定為 羽球,RS-90RED鵝毛比賽級用球。 (三)各隊比賽前30分鐘應填寫出賽名單,並提交大會賽務組,未按時提交者視同棄賽。凡中途 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四)選手需著相同色系衣服出賽,列隊及比賽均不得空點,逾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場者,以棄 權論(依賽務組時鐘或裁判長手錶為準)。如連場則給予5分鐘休息(請事先告知賽務組)。 (五)預賽採四方形循環賽,預賽每場加總得分最高之兩隊為分組前兩名,晉級複賽;若有超過 兩隊加總得分相同,則加總失分較低者晉級;若有超過兩隊加總得分、加總失分皆相同, 則以對戰成績優勝者晉級。若上述條件均相同時,由大會抽籤決定晉級隊伍。 (六)複賽採單敗淘汰賽,但增加季軍戰。預賽分組第一先抽種子籤,分組第二後抽籤。複賽除 了公開組及大專組採五點搶三勝制外,其他組別仍比加總得分,若總分相同則由大會立即 抽籤決定單一比賽項目,並由該場次的上場選手進行單點搶11分PK賽。 (七)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八)預賽請雙方球隊各派一位非該點之選手輪流擔任線審,若違反公正公平之原則,則由主裁 判取消該隊之線審權,並由主裁判指派他人(隊)擔任。

十三、賽程公告: (一)108年12月20日上網公告報名名單,如有異議或遺漏請在12月23日前與大會聯繫確定。12 月27日上午11:00抽籤,提供網路直播供參賽者觀看。(請搜尋:花蓮縣奇萊羽球發展協會 臉書粉絲專頁) (二)賽程於109年1月10日公告第一版(本版尚有異動,僅供參考),如有異議或遺漏請在1月13 日前與大會聯繫確定,逾期不再變動。 (三)正式賽程於 1 月 17 日公告第二版,本版與秩序冊相同,請以本版為準,恕不再更改名單。

十四、獎懲: (一) 凡參加開幕典禮(2/8上午10點)於球場內列隊之選手均可參加摸彩活動。中獎者限本人攜 摸彩券及身分證件領取,現場唱名三聲無回應者視同放棄,該獎項重新抽獎。 (二)1至5組前三名之獎金,應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繳納稅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 按給付額扣取10 %(本國人)、20 %(外國人)。 (三)如有抗議事件: 1.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 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如附表)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1)年齡問題:當場向裁判提出,查驗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或護照,查無證件或年 齡不符者,以棄權論。 (2)資格問題:當場向裁判提出,請抗議者自備佐證,查證屬實,則以棄權論。 2.申訴頇繳交保證金新臺幣2,000元,如經裁定申訴成功,退還保證金。申訴失敗,則沒 收保證金,納入大會基金。 (四)經查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報名超過2項者,取消本次所有賽程及名次,並謝絕參賽一年。 (五)參賽球員或教練,對大會或裁判有不正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等情事,取消本次所 有賽程及名次,並謝絕參賽一年。 (六)比賽期間,羽球場內僅限工作人員、裁判、該場教練(需佩帶教練證,著運動服裝及長褲)、 出場選手(需攜帶選手證)進入,其餘人員請留在看台區加油或錄影。非以上人員若經勤導 仍於比賽場地周邊徘徊、錄影等,則相關該隊將記警告一次,警告第二次將沒收該隊比賽。

十五、本會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300萬),承保範圍說明: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 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例如膝蓋扭傷、阿基里斯腱斷裂…等。)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等。 (三)本活動已為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對於參賽者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 內,(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參賽者如另有需要,請自行辦理個人人身意 外保險等。

十六、本次競賽規程大會有最終解釋權,最终仲裁依據真實情况由大會做出公正裁决。

十七、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大會特別邀請ERSA認證之專業穿線師Daniel駐場,提供參賽選手穿線服務。 ※貼心提醒:請善用政府推動之旅遊補助,申請補貼。另外,109年2月7日至9日的臺鐵火車 票將於1月23日晚上12點整開放訂票,請即早準備,住宿也可以先預訂喔! ※交通資訊: 一、花蓮火車站搭乘台鐵到志學站(約 18 分鐘),出站直走到東華大學後門,進入校區後 左轉(約 12 分鐘)。 二、花蓮火車站搭乘花蓮客運 1121、1122 到志學(約 30 分鐘),下車過馬路直走到東華 大學後門,進入校區後左轉(約 12 分鐘)。 三、開車前往請使用 Google 地圖搜尋「統冠聯合超市志學」往前 50m 抵達東華大學後門, 換證後直接進入校區左轉停車。 ※住宿資訊: 請使用 Google 地圖搜尋「東華大學附近住宿」,會出現許多合法民宿,建議選擇較接近 東華大學後門的中正路附近(在大學路的正門離比賽場館較遠)。 109年花蓮縣太平洋盃全國羽球團體錦標賽 運動員資格申訴書 申訴人 (簽名) 保證金 申訴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被申訴者姓名 隊名 參賽年齡 及項目 申訴事項 證明文件 裁判長裁定 附註: 1.凡未按各項規定辦理申訴者概不受理。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 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2.申訴頇繳交保證金新臺幣2,000元,如經裁定申訴成功,退還保證金。申訴失敗,則沒收保證金,納 入大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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