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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第一屆美麗樂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收藏

比賽日期

2019/11/24 ~ 2019/11/24

報名截止時間

2019/11/14 下午 05:00:00

聯絡資訊

客服部 (02)2658-8882 轉 771

詳細地點

台中市 北區 崇德路一段 55 號 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附件列表

 2019 第一屆美麗樂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美麗樂國際為一領導趨勢的國際企業。我們的優質產品採用天然、 純淨、無害的原料,將健康充實的生活分享給全世界。在與人們分 享大自然恩賜的同時,我們並協助、指導及帶領人們如何推廣產品 與妥善地分享他們的事業。

二、主辦單位: 貝里斯商美麗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My Livescore 競賽資訊系統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24 日(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 55 號)。 TEL:04-22356555

七、比賽組別: (一)青年女子雙打組:20 歲~40 歲,報名組數上限 24 組。 (一)青年男子雙打組:20 歲~40 歲,報名組數上限 24 組。 (二)壯年女子雙打組:41 歲~60 歲,報名組數上限 24 組。 (二)壯年男子雙打組:41 歲~60 歲,報名組數上限 24 組。

八、參加資格: (一) 青年組雙打:兩人年齡皆須為 20 歲~40 歲,中華羽協認定之甲組球員、 體保/體資生,不可報名;體育系一般入學除外。 (二) 壯年組雙打:兩人年齡皆須為 41 歲~60 歲,中華羽協認定之甲組球員、 體保/體資生,不可報名;體育系一般入學除外。 (三)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四)每人限報一組,男生不可報女生組,女生不可報男生組。 (五)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在學證明、相關證 明文件)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意見者,請於賽前提出,賽中、賽後 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九、比賽方式:大會有權更改賽制或取消該組比賽,不得異議。 (一)青年組、壯年組:每局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二)報名組數未達六組,主辦單位有權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 (三)報名成功後,不得更改名單。

十、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得 0 分,積分多者為勝 兩隊積分相等時,勝者為勝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勝點和) - (負點和) 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勝局和) - (負局和) 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勝分和) - (負分和) 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一、獎勵: 冠軍: 維健寶*2/蘋果園*2/即溶豆粉*2/搖搖杯/NT$2000 亞軍: 維健寶/蘋果園/即溶豆粉/搖搖杯/NT$1500 季軍: 蘋果園*3/即溶豆粉*3/搖搖杯/NT$1000

十二、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17:00 截止。 (二) 名單確認: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至 11 月 16 日(星期六)18:00 (三) 報名費:雙打 500 元(報名即贈送美麗樂天然即溶豆粉乙份)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依報名結果所顯示之虛擬帳號繳費, 系統核帳後寄發確認通知信即完成報名手續。 (系統核帳約需 1~2 日, 如有疑問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dul5944t) 報名系統連結: http://mllba.ef-info.com (五) 繳費方式: 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至統一超商 7-11 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2)使用國泰世華銀行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 手續費 15 元。 (3)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 繳款 手續費 15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 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4)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 續費 30 元。 (5)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六) 相關規定: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1) 超過報名截止日期將不再受理。 (2) 截止日後取消報名將不退報名費。

十三、抽籤日期: 108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由電腦亂碼抽籤,並公告於網路。

十四、比賽規則: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 盟 BWF 新制所訂定規則)

十五、申訴:合法之申訴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提出,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面簽 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委 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 會獎品。

十六、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

十七、聯絡人:客服部(02)2658-8882 轉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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