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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連江縣體育季】羽球賽運動城市盃-馬祖站 收藏

比賽日期

2020/10/10 ~ 2020/10/10

報名截止時間

2020/8/21 下午 05:00:00

聯絡資訊

曹立岩 0919-280847

詳細地點

連江縣 南竿鄉 清水村135號 南竿體育館

附件列表

109年【連江縣體育季】羽球賽運動城市盃-馬祖站

實施計畫

一、主旨:為積極推展社會普及樂活運動與促進連江縣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心理健康,
以提倡國民動態休閒生活,倍增運動人口,促進全民強健體魄,提昇國民生活品
質,發揚羽球運動『健康』、『活力』之精神。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連江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奧士康科技、阿默蛋糕、久奈司體育事業有限公司、日埜企業有限公司
六、比賽時間:109年10月10日(六)
七、比賽地點:南竿鄉體育館羽球場地
八、競賽規章:
(一)、比賽規則:參考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出版之最新國際羽球規則。
(二)、競賽制度:(大會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麻煩請詳讀以
下資格限制)
1、團體賽 (混雙、男雙、男雙),可報名8名隊員,6名上場球員(至少1名女生),2名
候補球員。
2、謝絕中華民國甲組球員,以及曾獲得中華民國109年度全國羽球排名賽乙組前16
名者報名此組別。
3、參賽選手資格經名單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抗議方請在名單公告後三日內提出
並提供舉證資料,被抗議球員須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
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
4、現場僅接受選手身分核對,核對身分時,雙方選手請提供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
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5、主辦單位視報名隊數情況採循環、單敗淘汰、雙敗淘汰或最適宜之賽制,並由
大會抽籤安排賽程,參加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比賽細則:
1、團體賽規則:
(1) 出賽順序依序為混雙、男雙、男雙,且第1點混雙年齡總和需超過60歲;第2
點男雙年齡總和需超過70歲;第3點男雙年齡總和需超過80歲。須按照競賽規
程指定點數安排出賽名單,若有違反以棄權論,三點皆須完賽。
(2) 依照身分證實際年齡,例:民國73年出生,即為109-73=36歲。
(3) 不得兼點,女生可打男生點。如女生打男生點則採讓分制,一名女生讓4分,
如同時兩名女生打男雙點則讓6分。
(4) 各隊名單繳交大會後,不得更改或冒名頂替,否則以棄權論,現場僅提供名
字誤植修正。
(5) 為維護賽程品質至多8隊,主辦單位有權視場次增加預賽參賽名額。
2、大會各組比賽均採1局定勝負,每局以30分計算,15分時交換場地,先得30分
者為勝(落地得分制),29分平不加分、不延長。

3、團體賽計分方法如下:
(1) 以三點加起來的總分多者為勝。
(6) 如總得分相等時,則以獲勝點數多者為勝。
(7) 如遇第三點皆棄權,總得分相同,獲勝點數亦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
決定之。
4、如採循環賽時,分數算法如下:
(1) 以該循環小組最後所有場次總得分數(棄權0分)加總多者為勝。
(8) 如兩隊總得分相同時,勝者為勝。
(9) 如三隊以上總得分相同時,則以『相關隊伍』獲勝點數多者為勝。若有其中
兩隊獲勝點數相同時,則勝者為勝。
(10) 如三隊獲勝點數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
5、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
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參賽(如有特殊理由經審判委員同意不在此限)。如遇
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
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五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
棄權,不得異議。
6、請選手務必攜帶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身份證或學生證),以
備大會查驗,否則視同棄權。
7、各比賽單位,應於比賽前30分鐘領取出賽名單,並於比賽前20分鐘送交競賽組

8、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 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分無誤後,開始進行
比賽,比賽開始後,不得再對選手資格提出異議。
(11) 若有人員未到齊列隊,以該點棄權論,比數為30:0。
(12) 若出賽選手不足或比賽期間若因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時,亦不得兼點,
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以
該點棄權論,比數為30:0。
(13) 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9、遇有賽程冗長等不可抗拒之重大因素,比賽得由主辦單位視情況更改之。
10、不服從裁判長、裁判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11、各球員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
際代表出賽之球隊為其歸屬。若其以同名同姓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
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12、有關冒名頂替情形,應於該場開賽前提出身分查驗,經大會查證後以棄權論
。若經查證選手為冒名頂替者,喪失其參賽資格,其獲得名次從缺論。
13、如遇到連續比賽,每場可休息 5 分鐘,大會得另安排場地與時間,不得異議

14、大會團體賽主審、線審由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聘任。

九、器材設備:
(一)、競賽場地與其設備,原則須符合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規則之規定及配合比賽場
地辦理。
(二)、依大會指定用球AIRJNISE-50國際比賽級羽球

十、競賽管理:
在連江縣體育會指導下,由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負責羽球競賽各項技術工作。
技術人員:
1、裁判人員:裁判長及裁判員由連江縣體育會與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會商聘
請之。
2、審判委員:審判委員共三人,召集人由羽球裁判長擔任,委員由連江縣體育會
與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會商聘請之。

十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8月21日(五)下午5點止。
(二)、報名單位: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總幹事—曹立岩。
手機:0919-280847,傳真:0836-22155。
E-mail:[email protected]。報名後請來電確認以免漏傳真或漏信。
(三)、報名表請於馬祖資訊網-社區佈告處下載。
(四)、如需協助訂一日行程1人500元,請報名時一併告知。

十二、領隊會議及抽籤:
本排名賽不另行安排領隊會議,於108年09月18日(五)13:00由大會抽籤安排賽程,
於次日公告馬報或馬祖資訊網。
十三、獎勵辦法:
取冠軍、亞軍各1名;季軍並列共2名。得獎隊伍隊員8名每人項圈獎牌1面、獎品1 份。
十四、保險:主辦單位將為所有與賽選手、工作人員及觀賽民眾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
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球賽引發意外事故
及運動傷害,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十五、附則:
(一)比賽期間工作人員與主審、線審由大會準備飲用水。
(二)比賽期間交通食宿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處理。
(三)各參加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四)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時,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五)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十六、本規程如未盡事宜,俟賽前會議時說明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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